医糖网论坛使用规则
一、总则
本公司所属论坛等电子公告栏提供的一切服务严格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政策及法规的规定。
二、会员服务规则
1.会员应当按照论坛服务协议的约定如实填写基本信息资料,本公司按照有关政策及法规的规定保护会员的上述资料,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查询任何第三方基本资料的要求,但根据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命令的要求,必须提供或公布者除外。
2.会员在使用本公司论坛或通过本公司论坛发表言论时,必须严格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任何会员不得在本公司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从事任何可能有损本论坛及本公司合法权益的活动,或者从事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关于版权
1.任何会员在本公司电子公告系统中发表的任何言论、文章或者上传的信息、资料等,均代表该会员个人观点,与本公司无关。
2.任何会员在本公司电子公告系统中发表的任何言论、文章或者上传的信息、资料等,均视为该会员对此拥有合法版权,但本公司有权在本公司所属网络信息平台内无偿使用。
3.任何会员在本公司电子公告系统中发表的任何言论、文章或者上传的信息、资料等,违反法规、政策规定,或者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由该会员依法自行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4.任何会员在本公司电子公告系统中发表的任何言论、文章或者上传的信息、资料等,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且附带有原所有网站的版权声明的,其版权归属以附带的版权声明为准。
四、法律责任提示
对于任何违反上述服务规则或因其发表的言论可能影响到本公司声誉的会员,本公司将立即关闭其发布的一切信息并暂停其使用帐号的资格;情节严重者,本公司保留关闭或删除其帐号,向有关部门提供其基本信息资料,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其违法行为,并要求其赔偿本公司一切损失的权力。